事件:
近日,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其網站上發布了《PM2.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(試行)(2013年版)》,并印發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監測中心(站)參考。
點評:本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布的《PM2.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(試行)(2013年版)》是為貫徹環保部工作部署,落實2013年在第二批城市開展新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中PM2.5的監測能力建設工作而編制的。根據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,在一類區域(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)PM2.5年平均值限值為15μg/m3,24小時平均值限值為35μg/m3;在二類區域(居住區、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、文化區、工業區和農村地區)PM2.5年平均值限值為35μg/m3,24小時平均值限值為75μg/m3。該標準將在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。
本次發布的《PM2.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(試行)(2013年版)》指出,PM2.5自動監測儀器的方法可選以下三種:1.β射線加動態熱系統方法;2.β射線加動態熱系統聯用光散方法;3.微量振蕩天平加膜動態測系統方法;但都要求滿足技術指標。